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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基本流程
一、阅卷
(1)接待当事人,了解案件情况;
(2)根据当事人陈述和提供资料简明答复;
(3)根据现有资料,为当事人总结案情并指明方向;
(4)谈判、签定律师代理合同、签署授权书并交纳有关费用;
(5)制作接待笔录和律师声明;
二、查卷
(1)综合复查案卷,通知当事人补充相关材料;
(2)查阅相关法律,集合有关法律法规;
(3)确定需要律师调查的资料;
三、调查
(1)调查有关证据书面资料;
(2)调查有关证人;
四、整卷
(1)制作有关法律文书;
(2)整理全套案卷卷宗,确定立案卷宗;
五、立案
(1)将立案卷宗交付委托人审查并听取其意见;
(2)到法院立案;收取有关立案证明和单据;
(3)准备代理意见;
六、开庭
(1)联系法官,复查确定开庭时间;
(2)提前告知委托人和证人开庭时间并带齐所有证据资料原件;
(3)备好卷宗,准时到庭;
(4)制作庭审笔录和代理词,并提交代理词;
七、复核
(1)联系委托人确定无新发现的证据;
(2)联系法官确定对方无新发现的证据材料;
(3)复核确定是否需要转换审理程序或者二次开庭;
八、结案
(1)领取法院裁判书;
(2)告之委托人有关情况并由委托人签署律师评议卡;
(3)制作工作总结,整理卷宗并交付归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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